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
“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
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采购人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产品研发合格后按约定采购。”
2021年11月6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分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无锡成功举办。根据防疫需要,大会采取线下会议、线上视频相结合形式,过程中配合流利、衔接流畅,整场会议顺利进行。